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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2 17:05:11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和使用的高效化及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的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领用、日常管理及维护。

办公用品及设备包括:

大型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桌椅、电器、辅助用具

小型办公用品:办公文具、其它办公易耗晶

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投影仪、电话、其它设备

第三条管理权限:

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小型办公用品的领取:

1.公司办公用品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分发,员工需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办公用品(设备)领用申请表》,部门经理签字行政办公室审批后领取办公用品。

2.部门因临时需要领取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设备)领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副总签字后领取。

3.新员工入职时,行政办公室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

第五条大型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配备:

1.大型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公司统一配备。

2.新员工入职或其他员工需要配备时,应由行政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设备)领用申请表》,经行政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配备。

第六条办公用品及设备的使用:

1.办公用品及设备属公司财产,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2.凡以公司名义接受馈赠或其它方式收取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均应交行政办公室登记入库,进行统一管理及调配,部门不得私自占有或个人据为已有。

3.办公用品以节约为原则进行配备和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浪费。

4.员工离职或因岗位调动需将办公用品及设备交回办公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5.办公用品及设备发生损坏,应报行政办公室进行维修或更换,不得私自进行处理。属非正常损坏的,对直接责任人按其责任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及赔偿。

6.复印机、打印机等公用办公设备由办公室指派专人管理和日常维护,任何员工不得擅自使用,严禁打印、复印私人资料。如擅自使用而发生损坏状况,按其责任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及赔偿。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2

1.对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各单位保密办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严禁使用无线通信设备或未经国家保密机关测评的有线通信设备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3.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内,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对密码通信机、密码传真机密钥,应按同等级秘密事项严格管理。

4.高度重视手机保密管理,提高防范意识。禁止使用手机谈论涉密文件、涉密科研项目研制情况、生产试验情况等信息。参加传达、讨论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涉密会议严禁随身携带手机。进入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研发场所、新产品研发、试制、试验场所、新产品造型室等重点区域严禁携带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机。

5.严禁使用普通传真机传递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使用涉密专网传真机发送文件,应登记发送人、发送文件资料名称、收件人、发送页数等信息。

6.不得使用日常办公用复印机、一体机复印涉密文件。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应经本单位定密责任人审批,复印人应对复印日期、原件收发文号、原件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及复印件份数、页数等编号、登记,使用经国家保密局认证的专用涉密复印机复印。严禁复印绝密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涉密文件资料的制发部门或单位已明确不得复印的,严禁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的`复印件,按原件同等密级管理。

7.内部通信网络的构成、线路路由、安全保密措施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3

一、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1.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2.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终端参加涉密会议或进入涉密活动场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3.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4.不得将手机等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5.涉密人员严禁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开通其他功能时填写机关、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等敏感信息,不得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功能。

6.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尽可能配备和使用专用手机,不得使用未经入网许可的手机和开通位置服务、连接互联网等功能的手机。

7.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的手机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在指定地点维修。无法恢复使用的手机应按涉密器材销毁。

二、使用普通电话机和传真机等通讯设备保密要求

1.不得使用普通电话机、传真机谈论或传输涉密信息。

2.传真涉密信息,必须使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加密传真机。

3.加密传真机只能传输“机密”和“秘密”级信息,“绝密”级信息应送区委机要局译发。

三、处理涉密信息的设备连入公共信息网络要求

处理涉密信息的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多功能一体机等设备不能连入互联网、普通电话网络等公共信息网络。

四、维修和销毁处理涉密信息的设备制度

1.维修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须保证所有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等安全保密措施。

2.维修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并由涉密股室领导或技术人员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做详细记录。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涉密信息。

3.确需送外修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或拆除硬盘等具有存储功能的部件后方可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维修单位实施。

4.销毁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由区保密局技术检查中心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进行;自行销毁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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