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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时间:2024-07-12 17:26:03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选9篇)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选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1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2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登记、追踪制度。

一、落实晨午检制度

班主任每天早晨、中午到班级教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在班主任手册记录班级学生人数、请假学生人数。对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及时发现身体不适的学生,马上实施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二、早发现早报告

一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干咳、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三、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向属地教育管理中心报告疫情的是防控第一责任人校长,向属地疾控中心疫情报告部门是校医室。学校疫情部门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四、落实常规检查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五、落实病情追踪制度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康复者凭证返校

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痊愈后,必须凭医疗机构的治愈说明(医生签字)方可返校。

七、落实及时上报制度

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学校如果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落实问责机制

如在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各负其责。不按要求进行登记和追踪,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3

为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师生应当自觉学习和了解各类传染病的相关症状,经常开展自我监测、自行检查,并严格遵循学校和我院的晨检制度。学生中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任课教师、班长、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师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告知教研室向院办报告。

二、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执行学校晨检制度,切实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加强对本班学生身体健康监测和检查。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进行病因追查,追查结果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登记;如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传染病等情况时,应将可疑症状的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后勤服务中心和学生处。

三、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疑似传染病学生进行排查,并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学生患病情况及病因排查结果记录备案。

四、学院书记、院长对本院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经常关注本学院教师、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对因病请假、缺勤的师生,要督促其及时到医院排查,学生要联系联系家长到医院排查,并密切关注其患病情况和病因。如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必须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隔离治疗。

五、所有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报告自身健康状况,发现并报告学生身体健康异常情况。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立即报告后勤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六、学院疫情报告责任人发现各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师生健康状况监控卡没人一册,及时登记信息。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4

第一条 辅导员要建立班级因病缺勤学生档案,对因病缺勤学生离校治疗期间进行追踪管理。

第二条 辅导员要全面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患病原因和相关病症,以及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并详细登记。

第三条 辅导员对因病缺勤学生要予以关心关爱,要经常与学生进行联系联络。

第四条 二级学院要强化因病缺勤学生管理,每月要对本学院因病缺勤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形成本学院因病缺勤学生信息库。

第五条 对因病缺勤学生的追踪管理,按照病发日期、治疗机构、每日病症、每日康复情况、返校时间项目逐一进行登记,全程追踪学生病情和康复情况。

第六条 因病缺勤学生为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参照《西安翻译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学生疫情报告制度》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同时,二级学院以及辅导员要积极协同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周边人群接触情况 ……此处隐藏3419个字……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

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理中心并向县教委、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

  师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篇9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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